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9日。
电话:028-38115141
地址:眉山市杭州北路东坡区环保局建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水性地坪材料生产改造项目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开发区东区
|
四川正博科创涂料有限公司
|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在原有1#车间和2#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建设水性环氧地坪材料、水性丙烯酸材料、水性聚氨酯材料、无溶剂环氧地坪材料生产线。
|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项目生产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粉尘经集气罩+活性炭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依托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二、废水:
项目经过油水分离器处理的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处理达标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
三、噪声:
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采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措施。
四、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包装袋、桶、油水分离器产生的浮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厂区树木的农肥,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线重复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