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建设部2008年第168号令《房屋登记办法》
二、申报材料:
(一)遗失补证登记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登报声明;
4.其他必要材料。
(二)换证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与共有权证书;
4.其他必要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收费;5.载入登记簿;6.发证。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发改价格〔2008〕924号
工本费:10元/本。
五、完成时限(资料齐备)(工作日):6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眉山市房管局 联系电话:38100650